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通過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》
时间:2024-07-05 来源:
6月28日,新华社受权发布了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》(以下简称 《突发事件应对法》)。该法由2024年6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通过,将于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。
《突發事件應對法》共八章、一百零六條,包括管理與指揮體制、預防與應急准備、監測與預警、應急處置與救援、事後恢複與重建等部分。其中規定:國家建立健全突發事件新聞采訪報道制度與應急通信、應急廣播保障體系。有關人民政府和部門應當做好新聞媒體服務引導工作,支持新聞媒體開展采訪報道和輿論監督,加強應急通信系統、應急廣播系統建設,確保突發事件應對工作的通信、廣播安全暢通。
在监测与预警方面,《突发事件应对法》明确规定广播、电视、报刊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、电信运营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,建立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快速发布通道,及时、准确、无偿 播发或者刊载突发事件预警信息。公共场所和其他人员密集场所,应当指定专门人员负责突发事件预警信息接收和传播工作,做好相关设备、设施维护,确保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及时、准确接收和传播。